心理与教育学院

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学习行为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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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时间:2021/4/19 15:39:07

 

 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促进学生的学习效率与学习成绩稳步提升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学习行为规范》,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,严格执行。

一、遵守课堂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、生病或遇其它突发情况应提前请假。

二、上课时携带教材、笔记本等必备的学习工具,专心听讲,认真做好笔记,积极回答老师提问

三、不带食品、饮料进入教学、实验实训室(琴房、电脑室、录音室等)、学术厅(报告厅)、多功能厅、会议室、实习区、图书馆等场所

四、仪容整洁、衣着得体,不染发、不纹身,不穿拖鞋、背心、超短裤、超短裙或其它不适合学习环境的服装进入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。

五、课前做好预习,课后做好复习;上课精神饱满,专心听讲,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,不在课堂上使用手机,主动将手机上交并装入专用手机袋

六、爱护教学、实验设施设备,保持教室、实验实训室环境卫生不在校园内抽烟、喝酒、乱扔垃圾、随地吐痰、嬉戏打闹、损坏公物等。

七、不在教学楼、实验实训楼、图书馆等学习区域大声喧哗,不随便占用教室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。

       八、热爱校园,尊敬师长,文明言行。在校园内任何场所遇见老师都要主动行礼、问好!如遇环境狭窄(楼道、走廊、过道、电梯口等)应礼让老师先行。珍惜老师劳动成果,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。老师进入学生宿舍,所有学生应主动起立、问好,并积极与老师交谈。

九、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应认真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本行为规范。各院团总支、学生会要切实开展学生学习行为规范的学习、宣传、执行和督查工作。团支部、班委会要组织班级同学自觉遵守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学习行为规范》,把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。